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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36号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分两个方面来解读,进项税额能不能抵扣——
首先要看票据是否属于增值税可抵扣的票据,那么属于增值税可抵扣的票据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取得除此以外的票据无论业务性质如何都是不允许抵扣的,其次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的票据符合规定了也不见得相关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了,还要看该项支出的用途,如果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这些方面的,即使票据合规也是不能抵扣的。
接下来我们结合案例来好好领悟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案例一、农产品收购发票
案例二、业务部门交通费
全面分析
Judy老师
全面预算管理专家
CICPA中国注册会计师、CTA中国注册税务师,曾服务于大型生产制造型500强企业,担任财务经理,拥有丰富的财务实战处理经验和管理经验,涉及财务数据分析、制造企业纳税筹划、财务内控建设、资产投融资财务分析,精于税务政策和实操研究,擅长全面预算管理、财务信息化,有全程参与SAP系统财务模块实施和操作的经验,在原先企业成功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并持续推进长达6年,逐步完善预算管理体系为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和效益。
Judy老师,CICPA、CTA。曾服务于大型生产制造型500强企业,精于税务政策和实操研究,擅长全面预算管理、财务信息化,曾全程参与SAP系统财务模块实施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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