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继续延期到今年6月30日!(山东省)
参考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0〕17号)
政策内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继续实施至2021年6月30日。
政策出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25号)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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