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员工在境内外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时境外收入的申报和税款抵扣问题-御财府

涉外税收|中国籍员工在境内外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时境外收入的申报和税款抵扣问题

提问:

老师您好。如果某中国籍员工同时受雇于中国企业和美国企业。此员工大部分工作时间在中国,大部分收入也来自中国公司。少部分工作内容是为美国公司提供,部分收入也由美国企业发放。请问在境内申报此纳税人的全球收入时,如果要扣减境外(美国)已纳个税,需要提供什么单据?境外收入如果按月发放,在境内也需要按月申报吗?还是可以汇总按季度或年度申报?具体申报流程是怎样的?有什么合规的安排可以减少员工的综合税负吗?在计算境外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可以扣减4800?(是否可以同时境内收入扣减3500境外收入扣减4800?)有什么其它要注意的风险点?谢谢。


judy老师:

减美国已经缴纳的个税需要美国那边已经缴纳个税的凭证,境外收入按月发放境内也按月给他申报,在境内申报个税时金额为境内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因为为中国籍员工,因此在境内申报个税时只能扣减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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