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所得税|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Q

针对于  国发[2007]40号文中的 两免三减半,现在还适用吗?如果企业成立第一年不去享受,等第二年拿到国高证书后再去申请,是不是就成一免三减半了?

A

付老师答复:现在国发2007年40号文没有作废的通知,原则上应该有效。按照文件规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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