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通行费发票又又又变了!今天起,必须这样开票,否则无法报销!-御财府

突发!通行费发票又又又变了!今天起,必须这样开票,否则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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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过去了,高速公路恢复收费。根据近日发布新规,现在只需下载一张电子票据汇总单,就可以顺利报销了!


新规5月6日已实行

多次通行,一次汇总,无纸化报销!



四部门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4号),优化完善了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相关流程,实现了“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



本公告自2020年5月6日起实行,此前发布不久的2020年第17号公告同时废止




需提醒的是:通行费电子票据的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用户,未办理ETC的用户仍按原有方式在收费站现场交纳车辆通行费和获取票据。


关于纸质通行费发票,大家记住一点:只有过桥、过闸的纸质发票还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其他的不管是高速公路、一级、二级公路的都不能再计算抵扣增值税,只能作为记账凭证。


发票抵扣怎么做?

还是按老办法来!


财务人比较关注的关于通行费发票的抵扣问题并未发生变化,依据按照财税2017年90号文执行。


目前按照通行费收取方式的不同,企业在实际发生通行费后会取不同的票据。企业取得的这些通行费票据有些是可以抵扣的,有些是不能抵扣的,可以抵扣的抵扣方式也是不同的。


征税发票,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不管税率是多少,我们直接以取得的征税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来抵扣增值税。


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统计、签名确认后填写申报表抵扣。通过勾选平台查询到相应的发票,然后勾选。




根据确认后的统计汇总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2中,具体填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




不征税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仅作为记账凭证使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二哥税税念、税海涛声、海南税务、每日言税、财税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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