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财务老丁遇到了点“麻烦事”:
你们企业收到的这几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虚开发票,不可以进项抵扣。
啊?怎么会是虚开的发票呢?我们一向遵纪守法呀,不知道这几张发票是虚开的发票。
我们确实从W公司购进了几批原材料,接收发票时也核对了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均与实际相符。怎么偏偏就收到了虚开的发票呢?税务局会处罚我们公司么?
不用担心。我们税务局会对你们公司的购销情况、开票情况和付款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核实。
如果经过核查,证明你说的情况属实,那就属于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局不会进行处罚,但你们需要补缴已经抵扣的税款。
那我就放心了!如果我们公司向W公司重新取得合法的发票,还能重新抵扣么?
如果能够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可以予以抵扣!
明白了,我先按照要求做好进项转出,然后再尝试联系W公司重新取得合法的发票。谢谢!
今天就跟着小编学习下如何避免这个“坑”。
(一)交易前对销售方做必要的了解,了解销售方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是否具备一般纳税资格等方面,评估虚开风险,警惕虚开发票。
(二)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销售方银行账户内,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一致时,应暂缓付款,对该业务做进一步核实。
(三)收到发票时,仔细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如果发现异常,应暂缓申报抵扣,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查证核实。
(四)购进货物要注意取得和保存相关证据,一旦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身造成损失,可以依法向对方追偿。
来源: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