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那么,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以下这些可能的情形为你梳理好了↓
1
2
3
4
5
6
7
来源: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