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企业之间经常有借款发生,请问会计上利息收入何时确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点击左上「御财府」LOGO可进入官网首页




请问

老师您好,企业之间经常有借款发生,请问会计上利息收入何时确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比如

甲公司将1个亿出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借款利率5%,借款期限3年,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和三年利息。

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甲公司每年应确认利息收入=1个亿*5%=500万元

借:应收利息或者其他应收款-乙公司  500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500万元

第二年、第三年同上。

企业所得税上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由于合同约定利息3年到期后支付,因此利息收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3年到期后。

也就是会计上第一年确认利息收入500万元,但是企业所得税上0元,需要纳税调减500万元。

图片

会计上第二年确认利息收入500万元,但是企业所得税上0元,需要纳税调减500万元。

图片

会计上第三年确认利息收入500万元,但是企业所得税上1500元,需要纳税调增1000万元。

图片

增值税上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由于合同约定利息3年到期后支付,因此利息收入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3年到期后。

政策参考: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关于财务硬核知识与管理实操的方法,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购买钱自严老师的干货课程。



税务
分享到

评论文档  0次评论
您可以输入140个字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showMod:0
机构Code:fcounc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