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举办中秋聚会,职工中奖笔记本电脑1台,属于“偶然所得”还是“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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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企业举办中秋聚会,职工中奖笔记本电脑1台,属于“偶然所得”还是“工资薪金所得”?

答复

属于因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账务

购买电脑的分录:
借:固定资产-电脑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
贷:银行存款  11300
职工中奖的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1300
贷:固定资产-电脑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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